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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科技大学捐助“秦安县教师敬业奉献基金奖”评选方案

发布者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7-23 15:17:01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了进一步表彰奖在教育教学工作一线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、成绩突出的中小学、幼儿园优秀教师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,为推动区域内教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做出自不懈努力。北京科技大学决定在我县设立“秦安县教师敬业奉献基金奖”,表彰奖励在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。

一、奖金来源

“秦安县教师敬业奉献基金奖”由北京科技大学与秦安县政府联合设立,在北京科技大学定点帮扶秦安县期间,奖金由北京科技大学捐助,每年10万元。

二、奖励人数及金额

每年评选奖励优秀教师10人,其中高中、初中、小学各3名、幼儿园1人;奖金每人10000元(其中5000元为个人奖金,5000元作为年轻教师培养经费)。

  1. 评选范围

   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(不含民办学校、幼儿园教师)。

四、评选办法及程序

1、“秦安县教师敬业奉献基金奖”每年评选一次(获奖教师三年内不得重复参加评选)。

2、评选以学校为单位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宁缺勿滥、择优推荐、逐级审查、科学透明的原则。重点以学校(学区)在全县高考、中考及小学毕业测试成绩为依据,确定推荐人选范围。

3、评选按照教师个人申请、学校初审、学校公示、学校推荐、综合评审、组织审核考察、全县公示、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。

五、推荐评选条件

(一)参评教师条件

1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祖国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教育思想端正;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,忠诚教育,热爱学生,品德高尚,为人师表;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,推进教育创新,在当地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骨干、示范和带头引领作用;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,绩突出,深受广大师生爱戴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。

2、农村教师任教10年以上(含10年),目前仍在农村教学一线任教;城区教师任教15年以上(含15年),目前仍在教学一线任教。

(二)推荐单位条件

1、五年内高考成绩有四年位居全县前三名的高中学校(含完全中学高中部)。

2、五年内中考成绩有四年位居全县前三名的初中学校(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)。

3、五年内小学毕业测试成绩有四年位居全县学区中前三名的学区,五年内小学毕业测试成绩有四年位居城区小学中前两名的城区小学。

4、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科学办园,校园干净整洁、环境优美、特色鲜明,在全县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,受到广大家长和社会的一致认可的幼儿园。

5、每所学校(学区)每年推荐名额为1名。

六、效益发挥

三年内,获奖优秀教师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通过公开课、示范课、报告会、交流研讨等方式引领带动广大教师敬业爱岗,无私奉献,不断提高专业修养,提升课堂教学能力;通过“师带徒”的形式,带动培养年轻教师成长进步。

(一)模范带头作用发挥

1、立足本职岗位,爱岗敬业,克己奉公,忠于职守,无私奉献,不断提升师德修养,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,推进教育创新。立德树人,以身示范,以实际行动做教师队伍的楷模,教书育人的表率。

2、积极参与县教体局及本学校(学区)组织的“送教下乡”、公开课、示范课、交流研讨等各类教师培训活动,并承担培训者。

3、三年内每年在全县或全校(全乡镇)至少承担一次“送教下乡”、公开课、示范课、交流研讨、教研教改等教师培训活动任务。

4、积极探索创新,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,每年撰写至少1篇以上有较高质量的教育科研论文或教学心得体会文章。

(二)青年教师培养

以“师带徒”的方式,带动培养年轻教师专业成长。三年内,至少培养1名年轻教师,通过培养,使其成长为县级以上(含县级)骨干教师。

骨干教师(县级)培养目标要求:

1.职业道德要求。工作认真负责,勤奋踏实,刻苦努力,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能与同事团结协作,在本学区、学校同行中有较高威望。

2.教育管理要求。有较强的学生教育和管理能力,承担班主任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,指导体育、美术、音乐、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、学生社团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;获得县级以上“优秀班主任”、“少先队辅导员”等称号1次,或乡校级2次以上。

3.教学实绩要求。教学成绩突出,3年来,在全县组织的小学毕业测试、中考、会考、高考等考试中成绩突出,所教学科学生成绩高出全县平均成绩。

4.课堂教学改革要求。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,提升课堂教学效益,教学效果良好,深受学生欢迎。3年获得县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1次,或乡校级优质课一等奖2次以上;或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、教研教改活动中获得优秀辅导教师、优秀示范课奖1次以上,或乡校级2次以上。

5.教育科研要求。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,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。3年来,主持乡校级科研课题或参与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(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),有一定的研究成果;或3年来,在县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,或在乡校级刊物上发表学科教学论文2篇以上;或在乡校及以上学科教学研究(研讨)会议上交流,得到一致认可的交流论文2篇以上。

6.示范指导要求。乐于奉献,求学进取, 3年来,承担至少1次以上县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、示范课、学术讲座,或担任过1次以上县级业务培训的主讲教师、辅导教师、班主任;或3年来,承担过2次以上校级公开课、示范课、学术讲座。